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简称“《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通知》”),部署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计划从2022年到2025年,中央财政计划分三批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围绕100个细分行业(详见附件1),支持300个左右公共服务平台,打造4000-6000家“小灯塔”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样本,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带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专精特新发展。
根据国家《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通知》,现征集我市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拟进行数字化转型改造,希望成为“小灯塔”的企业和服务平台(即服务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小灯塔”企业征集条件
1.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应为青岛市内工商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
2.企业行业符合《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通知》中的100个细分行业类别(详见附件1,每家企业只能选一个细分行业),并填写《青岛市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情况统计表”)。
(二)服务商(企业)摸底征集
根据工信部要求,对主要长期聚焦细分领域从事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服务商(企业)进行征集,服务商(企业)要聚焦专业细分领域,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共性场景的解决方案和个性化定制明码实价,并填写《青岛市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商(企业)摸底调查统计表》(附件3)。
二、组织实施
(一)区市汇总上报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企业,按照征集条件,对企业和服务(企业)商提供的细分行业(按照附件1填写)、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服务商(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和数据信息进行初审核实(2022年数字化转型无拟投入金额的企业请勿推荐),并请于8月23日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行文和统计表(附件2、附件3)pdf版、Excel版通过金宏网报至市民营经济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二)市级确认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根据我市重点支持发展产业和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征集情况,推荐不多于5个细分行业参与数字化转型试点,并公开择优遴选服务平台,按照国家遴选要求,采取服务平台和企业双向选择形式确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奖补资金测算
服务平台为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中央财政对完成改造目标的服务平台安排奖补资金,每个服务平台最高奖补不超过600万元(按照不超过每家试点企业实际改造成本的30%且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测算)。服务平台应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试点企业,不得用于其他企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
四、相关要求
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切实把组织推荐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重点向医药和化学制造、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我市重点支持发展行业中小企业倾斜。扩大我市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数量,打造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
联系电话:85912657、85912659
附件1: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细分行业列表.doc
附件2:青岛市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需求情况统计表20220818.xlsx
附件3:青岛市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商(企业)摸底调查统计表.xlsx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