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切实推进《青岛市实施“硕果计划”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实施,进一步强化使命导向,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引导和激励在青研发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奖补实施细则(试行)》(青科字〔2023〕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奖补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自然科学及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开发的科研机构,包括中央、省(部)驻青科研院所,市属、区属事业单位或转制改企单位,引进大院大所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且认定为市级(含)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目前正在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的研发机构不在本次奖补范围内。
结合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统计单位名单,并分别经市级主管部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可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价的单位名单(附件)。符合要求的研发机构自愿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二)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四)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并就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填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需会商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绿色门槛”审查。
三、绩效指标填报说明
(一)定性指标填报
1.填报专门机构与专职人员、政策落实与激励机制、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等3项定性指标;
2.上传青岛市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评报告;
3.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定量指标填报
1.技术合同、作价投资合同签署日期,孵化成立企业日期需在2022年5月8日之后;
2.定量指标的填报周期为2022年6月-2023年5月;
3.为本地企事业单位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需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金额按实际到账金额累进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孵化企业数量或相应企业营业收入需提供营业执照、出资证明、银行对帐单、就业人员等证明材料;
5.为本地企事业单位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需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金额按实际到账金额累进计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对接服务本地企业数量及相关证明材料;凝练企业真实技术需求数量,需在“青岛市科技成果交易平台(http://kjcq.qdcq.net/web/kjcq)”公开。
四、支持方式
根据研发机构评价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对研发机构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评价优秀且排名前5位的,按照评价期内实施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形成实际收入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其余评价优秀的,以及评价良好且排名前20位的,按照评价期内实施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形成实际收入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申报单位使用“奖补资金兑现服务系统(试用版)”(http://222.135.190.242:8081/subsidy/#/login),已有账号的,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注册账号,经本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申请注册后,请及时联系主管单位进行账号审核。
登录后,依次点击“奖补信息查询”-“信息查询”-“新申报”,选择“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网上填报“定性和定量指标”、“青岛市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自评报告”、“承诺书”、“项目绩效目标表”、“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佐证材料”、“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2)和有关附件材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绩效评价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管理等情况。
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9月26日12:00至2023年10月10日17:00)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技术咨询电话:0532-80993136
(二)组织推荐
请申报单位所在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系统下载审核通过的单位清单,生成推荐函,将推荐函和“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附件3)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版于2023年10月17日17:00前上传系统。
(三)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 ???联系电话:85911343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630985/85938030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85911362
附件 可参加绩效评价研发机构清单.pdf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