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高新区经发部:
山东省能源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
1.新能源领域。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能、氢能等高效开发利用。
2.传统能源领域。煤炭绿色安全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高效低碳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油气先进勘探开发,汽柴油清洁增效;煤矸石、矿井水、粉煤灰等资源综合利用。
3.能源数字化领域。煤矿、油气田、油气管网、电网、电厂、终端用能等领域智能化;智慧能源协同服务平台,能源5G应用,智能电网、虚拟电厂,综合智慧能源。
4.新型电力系统领域。“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高弹性电网,微电网,综合能源服务;超高压与特高压输电、灵活交流输电等。
5.新型储能领域。除抽水蓄能以外的新型储能及系统集成;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多场景储能应用,规模化储能应用。
6.其他领域。适用于能源行业节能减碳效果显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技术先进、经济可行的新技术、产品和设备。
(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项目库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优先列入《山东省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推广目录》。项目应为能源领域的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2.申报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且技术成熟、先进适用或能够反映能源领域需求,市场潜力大。
3.申报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为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
4.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应用范围广、推广潜力大。
4.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的,以及历年已经申报的项目,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
申报单位撰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简介》(附件1),填写《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节水、研发及售后保障能力、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情况、技术装备适用范围、国内外技术装备发展现状及应用前景、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和技术水平、运行安全风险、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材料、科技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填写《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
2.各区(市)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报送正式推荐文件及相关材料,并填写《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汇总表》。中央驻青和省属企业可直接推荐省能源局。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
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标准要求高,各区(市)发展改革局要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3.装订要求:胶装、蓝色封皮。
4.请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刻制在光盘中)于8月10日前统一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市政府1期0457房间)。
附件:
附件:1.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简介.doc
附件:2.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申请表.doc
附件:3.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汇总表.doc
附件:4.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doc
附件:5.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6.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材料承诺书.doc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战晓晓,联系电话:8591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