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现组织申报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以下简称:链主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链主企业是指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逐渐具备某一产业上下游核心凝聚力的企业,一般应系统集成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产业链拉动作用大、年产值或营业收入规模行业居前,同时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一)申报条件
1.在青岛市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或独立纳统、纳税企业以及中央、省驻青企业分支机构。
2.具有较强经营实力,优势产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新兴产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新兴产业领域近3年新招商落户企业营业收入暂不做具体要求;在建企业,投资规模应不低于20亿元,已完成投资不少于10亿元,2024年前底能竣工投产,预计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
3.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行业领导地位,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主导产品占较高市场份额,优势产业企业市场规模原则上全市排名前10,新兴产业企业市场规模原则上全市排名前5。
4.具有较强产业带动能力,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不少于5家,且每家配套企业年采购额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在建企业,已与不少于5家市场主体达成采购意向,每家配套企业年采购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5.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一个市级以上认定的创新研发平台,如: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在建项目,已启动相应创新研发载体建设,研发类计划投资不少于1亿元。
6.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组建或参与行业协会联盟,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事故发生和不良信用记录。
链主企业根据上述条件按行业分类进行综合评定。
(二)重点领域
1.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等七大优势产业领域
2.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十大新兴产业。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有关申报材料。
(二)区(市)初审。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参照企业认定申报条件,重点围绕企业的经营实力、行业影响力、产业带动能力、研发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初审确定链主企业推荐名单。
(三)市级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委托相关单位对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
(四)动态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链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两年组织一次复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链主企业认定推荐工作。通过有计划的开展培育认定工作,建立起产业链链主企业队伍,为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创新性工作,促进产业链发展、打造一流企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 8 月 19 日前,将正式行文的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盖章)及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PDF版和Word版光盘)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
联系单位:企业服务处,电话:85911068,85912665。
附件:1.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
2.青岛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推荐名单汇总
组织申报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附件.doc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