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要认真对照《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山东省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办法》选择申报类别,并按照申报类别对应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纸制版要求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查询截图、自评表、机器人使用情况等材料作为附件一并胶装),按要求加盖有效印章;电子版须提报Word、PDF两种格式以及申报材料中要求的视频和实景图片等资料,文件名按“申报类别-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申报企业需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与诊断。
优先推荐承担过国家级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专项、省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和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二、申报程序和时限要求
请区市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于5月10日(星期二)前将初审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产业处,同时通过金宏网发送《推荐上报信息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祥禄,联系电话:85912660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1号楼309室
附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zip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