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科技创新人才与平台建设专项拟支持一汽解放(青岛)商用车研究院建设一期、空天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建设一期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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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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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青岛市科技计划科技创新人才与平台建设专项拟支持一汽解放(青岛)商用车研究院建设一期、空天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建设一期项目名单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