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青岛市标杆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2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青岛市标杆孵化器拟认定名单及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编:266071
传真: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成果转化与创新孵化处85911343
监督处室及电话: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5911362
附件:1.2021年度青岛市标杆孵化器拟认定名单
2.评审专家名单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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