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组〔2020〕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科人才字〔2021〕3号),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受理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形式审查拟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7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 编:266071
传 真: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科技人才处) 85911893
监督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
附件:2021年度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认定通过形式审查名单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