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节能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企业节能技术水平,经区(市)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委确定了一批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19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电话:0532-85911197
邮箱:fgwzyhjc@qd.shandong.cn
附件:拟纳入青岛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四批)的名单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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