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鲁工信产〔2021〕74号),为做好第五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组织推荐和第二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本年度起,省开始认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环保信用红标黄标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2.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3.市场份额全国领先。企业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且全省第1位。申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5.质量效益高。企业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和品牌战略,国内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6.经济效益好。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足4亿元也可以申报。
7.其他。符合《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经信产〔2017〕143号)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有出入,以本通知提出的新要求为准)。
(二)申请类别
申请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的,要求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除对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作要求外,其他与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要求一致。已成为单项冠军企业的不得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
优先推荐符合重点领域(同工信部所列清单:https://wap.miit.gov.cn/jgsj/zfs/gzdt/art/2021/art_6064a2c0c6bc41fcbc1b2fa2d332bafc.html),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企业和产品。
二、 复核工作
根据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二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企业将在公布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按时填报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申报产品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请有关区(市)组织第二批省单项冠军企业(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建华食品机械制造、海容商用冷链、海大生物、前丰国际帽艺)按照“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系统”填报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三、组织工作
(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推荐和复核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分管行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协助主办处室做好遴选推荐等工作。工作开展中,相关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帮助指导完善、规范申报材料。要重点遴选符合重点领域,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企业和产品;要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予以审查,应予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推荐。要认真做好第二批复核企业的初审工作。
(四)请各区(市)主管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企业提供申报系统的注册激活码。申报企业注册登录“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http://124.133.230.226:8080),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五)各区(市)主管部门请务于8月20日(周五)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编文字号,一式2份)及推荐企业申报和复核材料(要同申报系统填写的材料一致,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word、pdf扫描版)按要求加盖公章后,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配置促进处)。
附件:1.区、市主管部门上报文件格式(略)
2遴选重点领域
3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魏国,电话:859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