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0〕13号)、《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工信规〔2020〕3号)等文件精神,现征集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入库项目,建立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后期将组织入选名录企业申报2021年度平台服务商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2021年计划服务本地企业50家以上(截至2021年7月31日服务本地企业数量不低于30家)。
3. 具有相应的平台服务能力(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 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申报书;
2.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 平台服务企业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对企业购买和使用云计算资源及平台服务的优惠情况,用户评价等);
5.平台服务合同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处(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414房间,联系人:朱健,电话:85913081),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gxjgyhlwc@qd.shandong.cn)。
附件:1. 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遴选标准
2. 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申报书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朱健、王皓,联系电话:85911192,8591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