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市监发〔2020〕1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驻青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的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均可申报。
青岛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不在此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2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附件1);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各1份;
3.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上述材料纸件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提交《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
2.提交《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Excel格式)。
纸质材料除签章外均应打印,电子版需按照“申报单位+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3.收款账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申报时限及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21年8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邮寄至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1附件:2附件:3
联 系 人:赵倩雯
联系电话:82882062
邮 箱:qdipzx@163.com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14层
青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