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工作指南(试行)》(青工信规〔2021〕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公布了首批创新产品80个。为促进创新产品市场化和产业化,现就支持青岛市创新产品入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和网上展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目前有两种模式:一是厂家有自建销售平台,通过确定的接口规范完成对接,厂家自行上架商品;二是厂家无自建销售平台,借助现有已入驻政府采购的电商平台上架商品。
(一)有自建销售平台的厂家流程
根据接口规范完成平台对接(联系市财政局),按照“本地特色馆”商品分类上传产品型号、价格、名称(加前缀“创新产品(2021年度第一批)”)、参数等信息。采购人下单后,生成“成交通知书”,厂家与客户线下签订合同、供货及提供服务。
(二)无自建销售平台的厂家流程
1.厂家与选择的电商平台对接(电商平台联系方式见附件),研究合作模式;
2.厂家确定产品型号、价格、名称、参数介绍等信息,将产品信息发电商平台;
3.电商平台按照“本地特色馆”商品分类上架到对应分类内,上架时需注明“生产厂商”;
4.采购人下单后直接生成与厂家的“成交通知书”;
5.厂家与客户线下签订合同、供货及提供服务。
(三)有关说明
1.创新产品在上传过程中,名称前面加前缀“创新产品(2021年度第一批)”,便于与“本地特色馆”中的其他产品相区分。
2.无自建销售平台的厂家,自行选择附件中的电商平台,双方自行商谈合作细节。
二、微信视频号宣传推介
为加强创新产品宣传推介,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设立了“青岛市创新产品网上展厅”微信视频号,面向列入《青岛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2021年度第一批)》的80个创新产品征集相关视频与图片资料。提报视频需满足高清(横屏16:9,竖屏9:16)、图像稳定、mp4或mov格式;图片必须是高清。视频和图像内容包括企业外景、logo、产品多角度及远近展示、工作场景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请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有意向的企业,于2021年7月16日之前完成创新产品上传工作。指导企业按要求拍摄并提报相关视频、图片,汇总后于7月23日之前发送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邮箱(lilu@qing5.com),同时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邮箱(gxjkjc@qd.shandong.cn)。
四、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潇彬,联系电话:85911216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栗祥勇,联系电话:85855262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李璐,联系电话:13406806395
附件:1.“本地特色馆”电商平台联系方式
2. 电商平台上架流程及简介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本地特色馆”电商平台联系方式
附件2:电商平台上架流程及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