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资金审核拨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规定,经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拟批准拨付 焦海霞 等1名人员的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补贴期次为479919。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或存在不能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现象,请予以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82206579
4月1批次困难人员生活费补贴花名册
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