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拟批准韩宇等57名人员的培训费及鉴定费补贴申请,补贴期次为475630。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或存在不能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的现象,请予以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82206579
就业技能培训4月1批次补贴花名册
胶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