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6号),为有序组织指导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申报,现转发通知(附件1),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科研优势和特色组织申报。
2.确定由我局初审并推荐的项目需在2021年5月18日前完成预申报书系统在线填报和单位管理员提交工作,以便我局进行初审,逾期未提报的,将不予推荐。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牵头申报单位提报申请书时,需同时提交《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合作处(出国(境)培训管理处)邮箱kjjhezuochu@qd.shandong.cn。
联 系 人:林乔 联系方式:85911347 85911393
附件:
1.国科发资〔2021〕76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210330
附件1:政府间申报指南
附件1:政府间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
附件2:战略性申报指南
附件2:战略性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求
2.承诺书(扫描版,向青岛市科技局提交)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