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管理办法》(青科规〔2019〕2号)要求,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形式审查拟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 编:266071
传 真:85911333
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生物医药科技处) 85911341
监督处室及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
附件: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一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名单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