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驻青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工作于近期开始,现将我市有关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国政府友谊奖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2.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3.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4.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5.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6.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7.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8.原则上推荐人选应获得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外国专家聘用单位为市直和中央、省驻青单位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作为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为各区(市、功能区)的,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函报市科技局。各推荐部门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2.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网络填写、提交工作由市科技局统一进行,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要求提供材料,如单位提交的材料存在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等问题,将无法网上提交。
3.《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应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限
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各推荐部门请在此日期前,将《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要求提供材料、《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信息简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各一份报送至青岛市科技局。
二、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
(一)申报条件
1.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我省促进十强产业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高层次人才以及我省急需紧缺的各类外国人才。
2.为我省科技创新发展、促进人才交流与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特别是在协助我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3.在我省企业的国外分公司和研发机构工作的外国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为企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
4.对华友好,在我省贫困地区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为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官方或民间外国友好人士。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外国专家聘用单位为中央、省驻青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为省属高校的,由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直接推荐至省科技厅;为市直单位的,直接推荐至市科技局,为各区(市、功能区)的,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推荐函报市科技局。各市直单位和各区(市、功能区)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2.申报工作采取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附件4)和《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信息简表》(附件5),并提交外国专家的主要事迹材料(约500字),主要事迹材料(重点是在鲁期间所作贡献)要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说服力强,申报单位可以就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青后解决的问题等具体生动的事迹做出补充材料说明。
(三)申报时限
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各市直单位和各区(市、功能区)请在此日期前,将《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2021年度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信息简表》、外国专家的主要事迹材料、候选专家护照复印件、其他附件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光盘)各一份,报送至青岛市科技局。
三、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表达准确,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各推荐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和文字质量严格把关。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
2.已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的不得重复申报,申请表格电子版的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替换。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科技人才处)
冯颖杰、王方伦
联系电话:0532-85911893
地 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政府二期办公楼1715室
附件1: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点击下载)
附件3: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信息简表(点击下载)
附件4:2021年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请表(点击下载)
附件5:2021年山东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申报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