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决贯彻《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产〔2020〕59号)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32-85911392。
附件: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