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功能区经济发展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化应用,我们制定了《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应用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应用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关于印发《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应用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发改规〔2021〕1号)
《青岛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应用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