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和《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19〕3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2019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如认为企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请与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5日
电 话:0532-85911249
附件:拟奖励获2019年度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公示表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