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编 号:青科规〔2020〕2号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诚信管理,根据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市科技局对《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青科规〔2019〕6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