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周期: 2023-08-04 至 2023-08-17    级别: 部文件    部门: 政府    类型: 项目申报    地点: 山东  青岛  市南区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和复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附件2)相关要求,指导拟申报企业填写《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提供企业真实性承诺书。要求企业对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各区市于8月17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图片)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资格和工业设计水平进行初审,遴选拟推荐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并告知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拟推荐企业分配网上登录账号,由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所需信息。

(三)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拟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8月28日前将企业在线打印的正式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式三份,电子文档)。

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区、市2013年(第一批)、2015年(第二批)、2019年(第四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4)填写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复核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致。复核所需材料按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所列要求提供。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基本条件、相关程序、时间节点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复核工作。

(二)各区、市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方式:王潇彬 ?85911216,邮箱gxjkjc@qd.shandong.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pdf

附件4:参加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企业名单.xlsx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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