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第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周期: 2021-04-27 至 2021-05-11    级别: 市文件    部门: 科技    类型: 项目申报    地点: 山东  青岛  市南区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省科技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第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要求(鲁科办发〔2021〕3号,详见附件1),申报机构需符合通知中规定的备案基本条件。

  二、申报材料和流程

  1.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机构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 http://cloud.sdstc.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附件证明,于5月11日下班前完成网上申请材料提交。

  2.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填写《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2)。通过初审后,申报机构在线打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申报机构、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于5月1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有关要求

  1.新型研发机构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并按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对提出申请的研发机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推荐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

  2.请各申报机构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请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指定一名新型研发机构工作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于4月28日下班前,通过金宏网报送“青岛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础研究处  孟凡友  85911053,13370842855

                         董  洋  85911336,17864264696

  附件:1.《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的通知

               2.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汇总表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7日






客服一
客服二
客服三
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咨询
17600880246
客服四
渠道加盟合作咨询
17600880246
扫一扫

扫一扫
关注中索微信号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768-599

顶部
CopyRight 2017-2021 版权所有     北京中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2017854号-1    技术支持:潍坊中悦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